 | ,有一个问题,想听听您的意见。想和我各位讨论一个[语法术语名词命名]的问题: 在所有的语法术语中,最使我头疼的就是“不定式”的命名的问题,到现在为止,有两种比较合理的解释,他们能够很好的说明“不定式”为什么叫“不定式”,但在最初对语法术语进行命名时,肯定有一个比较主要的原因,想和大家讨论一下,哪一种命名原因更为合理: 第一种观点是主编《无敌英语》的华克健老师提出的: 动词不定式是指:主语不固定的动词形式,即不管内容上的主语是什么,都不变化的动词形式,所以,动词不定式的构成形式是“to+动词原形”,也就是说,不管主语是什么,to后面永远都是动词原形。 如:come的不定式(即to come)不管内容上的主语是I还是He,都一定是for me to come/for him to come,不能成为for him to comes. 第二种观点是韩国的著名语法专家李宝宁老师提出的: “to+动词原形”形式在具有动词性质的同时,还能起名词、形容词,甚至副词的作用。因为它的词性不能确定,无法明确的归入某一词类,所以称它为“不定式”。 华克健老师是从“主谓一致”的角度来说的,李宝宁老师是从“词性”的角度来说的。 请各位看一看,哪一种解释更为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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